一、“規模豬場擴能增量綜合獎勵”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1、獎勵對象
對全市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累計新增出欄商品肥豬5000-10000頭(含5000頭)的單體規模豬場給予獎勵。
對采取租賃模式經營的,獎勵對象為實際經營主體。
2、獎勵標準
每頭出欄商品肥豬獎勵50元。
3、獎勵期限
2020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4、獎勵條件
列入統計范圍的商品肥豬具備動物產地檢疫B證,且用途為屠宰,并進入市內定點屠宰場。
二、“規模豬場新增種豬獎補”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1、獎補對象
對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登記備案的設計年出欄500頭以上(或存欄200頭以上)規模豬場和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9月30日從省內外種豬場引進種豬給予獎勵。
2、獎補標準
每頭種豬獎補700元。
3、獎補期限
2020年2月23日-9月30日。
4、引進種豬必須符合的條件
一是種豬(包括純種豬、二元母豬和種公豬)須從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且種豬在許可范圍內)的種豬場購進。
二是有種豬系譜資料。
三是有動物產地檢疫證,且用途為種用。
四是省級授權的具備非洲豬瘟檢測資質實驗室出具的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報告(檢測比例100%)。
五是種豬應直接用于生產種豬、苗豬或育肥商品豬。
三、“種豬場及規模豬場貸款貼息”具體內容是什么?
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設計年出欄5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戶,符合蘇農計〔2019〕27號文件規定的貸款,由省財政按蘇農牧〔2021〕21號文件精神給予貼息。
四、“政策性保險免交保費”具體內容是什么?
自2020年2月19日至6月30日,對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免除自投保之月至6月之間規模豬場所承擔的保費。